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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食减肥巧克力 住进儿童重症监护室
□韩超群 马奥

     “吃巧克力就可以减肥,轻轻松松瘦10斤,498元一盒,没有任何副作用。”看到这条广告,一名急于恢复身材的宝妈冲着“没有任何副作用”的宣传买了一盒,没想到其3岁的孩子因误食这款巧克力而生命垂危。

       2023年12月5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王某、贾某、刘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三年,各并处罚金6万元至4000元,同时判处6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判决后,6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3.84万元。

       孩子误食巧克力住进PICU

       2022年2月13日下午,3岁男孩浩浩拿起放在鞋柜上的巧克力吃了起来。浩浩妈妈从卧室出来被眼前这一幕吓坏了,而此时的浩浩已吃了6颗减肥巧克力。

       浩浩妈妈担心孩子误食减肥巧克力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后果,立即致电卖家陈某。“吃点减肥巧克力应该没什么吧,你让他多喝点水。”陈某的话让夫妻俩内心愈加不安。而这时,浩浩开始出现冒冷汗、手脚冰凉的状况。

       浩浩父母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医生听完介绍初步判断减肥巧克力里可能添加了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第二天凌晨,医生告知浩浩父母,浩浩已出现神志不清、亢奋、说胡话等情况,需要进行血液灌流,建议转至南京治疗。浩浩父母立即将孩子送往南京儿童医院河西分院,孩子经过洗胃后住进了PICU(儿童重症监护室)抢救。

       经检测,浩浩血液里含有西布曲明。看着原本活泼可爱的儿子如今躺在PICU里,浩浩的父母心痛不已,他们拿着浩浩的病危通知书和剩下的减肥巧克力来到公安机关报警。至此,一条隐藏在社交平台披着减肥药外衣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利益链条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

       朋友圈里有一条完整的销售链

       2021年10月,陈某刷到了美容店老板王某的一条朋友圈广告:吃巧克力就可轻松减肥且无任何副作用。陈某想到自己的美容店生意惨淡,便联系了王某确认减肥巧克力的副作用。面对陈某多次询问,王某声称这种巧克力仅降低食欲,对身体无害。为了美容店能运营下去,陈某从王某处以220元一盒的价格购买了两盒减肥巧克力。

       浩浩妈妈是陈某美容店的常客。2022年1月,陈某向其推荐了这款减肥巧克力,正为身材烦恼的她毫不犹豫地以498元的价格买了一盒,却没想到正是这盒巧克力让自己的孩子住进了PICU。案发后,陈某垫付了5万元医疗费。

       而王某的减肥巧克力是从美妆店老板贾某处购买的。2021年初,贾某在化妆品批发商刘某的社交账号朋友圈看到了一款减肥巧克力的宣传广告,经打听得知该款巧克力减肥效果极好,吃一盒就能瘦八斤到十斤,且一盒进价90元可以卖到580元。如此巨大的利润令她心动不已,她先从刘某处购买了一盒与员工一起试吃,吃后明显感觉有饱腹感、口干等症状,她知道这是服用减肥药的典型症状。为赚取更多利益,贾某先后从刘某处购进了97盒减肥巧克力,并和店员通过在店里推销、发社交账号朋友圈的方式进行宣传。

       经鉴定,陈某、王某、贾某、刘某等人销售的减肥巧克力中含有非法添加的西布曲明,浩浩因过量食用减肥巧克力心肌受损构成轻微伤。

       明知故犯终获刑

     “西布曲明作为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可通过降低食欲、促进能量消耗达到减重目的,曾一度被作为减肥药进行开发,但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失眠、腹泻、心率加快、四肢抽搐等不良反应,严重者会导致心律失常、高血压甚至心肌梗死。”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2010年开始,我国禁止生产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并将其列为禁药。2012年,西布曲明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023年2月,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以陈某、王某、贾某、刘某等6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淮阴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陈某、王某、贾某、刘某4名犯罪嫌疑人声称自己也食用了减肥巧克力,不知其“有毒”。淮阴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经讨论一致认为,陈某、王某、贾某、刘某均从事美容减肥行业10余年,对于减肥产品的减肥原理有充分认识;而且该款巧克力外包装上只有英文字母,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合格证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她们通过线上进货,无法提供购货凭证,综上可以认定4人主观上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明知”。

       经查明,2021年1月至12月,刘某在明知张某(已被判刑)销售的减肥巧克力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仍然以60~65元一盒的价格购买100盒巧克力,非法经营额8610元,获利2315元;贾某以80~90元一盒的价格从刘某处购买97盒巧克力,并与2名店员共同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3.88万元,获利3万余元;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王某从贾某处以160元一盒的价格购买3盒减肥巧克力,非法获利180元;2022年1月,陈某从王某处购买2盒减肥巧克力,非法获利278元。

       贾某得知会受到刑事处罚后,表示希望通过赔偿争取得到被害人谅解。经过调解,最终,贾某、刘某赔偿被害人一家48万元,被害人一家接受了贾某、刘某的道歉。2023年9月4日,淮阴区检察院以陈某、王某、贾某、刘某等6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6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6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