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
条例在细化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预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予以明确。
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符合四川实际的精神卫生地方性法规,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为促进全省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