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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
泸州将法治建设融入 公立医院管理运行全过程

       本报讯 加强法治建设,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适应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基础。5月28日,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在全省率先出台《泸州市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全过程,不断提高公立医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和基础性作用。

     《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重点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流程等方面,明确了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方向。

       组织管理方面,在法律事务管理领导责任上,要求医院构建法律事务管理领导机制,医院主要负责人为医院法律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成立单独的部门或部门下属的科室或专门的岗位从事医院法律事务管理。

       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医院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各项有关医院法律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要求建立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内部管理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医疗纠纷法律事务的管理、法治宣传和培训等制度。同时,对医院法律风险点涵盖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要求每年应当针对医院运行中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梳理,牵头制订整改计划,并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管理流程方面,重点要求在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各部门内部重大管理文件和医院对外合同文本方面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这一必经程序。确定了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程序。

       此外,泸州市卫生健康委还将出台14类44项具体、细化的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管理评估指标,作为进一步衡量各级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标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尚文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