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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版(2024年03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免费的应是残疾人,而非残疾证
□黄子芸

       近日,一名乘客乘坐武汉地铁体验无障碍通行,在明显双手残疾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却非要要求对方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的视频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对此,武汉地铁作出回应:我司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

       在大多数情况下,规定确实应该严格执行,以防被某些人钻空子,从而造成社会利益损失的乱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规定并不一定要如此“严防死守”。就此事件来说,武汉地铁公司要求残疾人必须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这条规定当然毫无问题。考虑到并不是所有残疾人都能在外表上清楚地体现出来,要求出示残疾证也是防止某些人为了贪图小利而假装残疾人蒙混过关。

       但该工作人员确实有失灵活,或许该工作人员害怕因此破坏规定,而被上级批评。但人不应该如此“刻板”,难道眼睛所看到的双手残疾还不如残疾证的证明有效吗?对能够明显区别其和正常人的残疾人来说,出示残疾证只能更好地证明其残疾的事实,而不应是必然要求。毕竟免费的应该是残疾人,而不是残疾证。

       在此事件的提醒下,包括武汉地铁在内的所有规定制定者都应该意识到,不要被自身视角所局限,应仔细考虑每条规定实行的合理度,为人民群众尽可能地提供便捷。在保证制度不会被破坏的前提下,一切规定都应该体现灵活,毕竟任何规章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人服务。灵活地执行规则无论对哪一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在逐渐脱离传统熟人社会的温情,与此同时,每个人的内心也更加渴求来自陌生人的那一缕善意。也正因此,我们需要的是温度,而不是冰冷的制度。特别是对残疾人来说,在身体功能残缺的情况下,他们难免会感到自卑和无助。在这时,不仅人人都应该怀着一颗善心去帮助对方,在执行制度时也应考虑到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宽容。

       无论如何,规定都是人制定的,那么也应该做到以人为本。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都希望此类“认证不认人”的事件不会再上演,也希望一切规定都能够“活起来”,让制度的人情味更浓,让社会更显温情。(据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