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过年,小孩子们最开心的就是拿到压岁钱,部分父母会将压岁钱开户存进银行。如果父母离婚这笔款项将会何去何从呢?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驳回孩子父母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提高,爷爷奶奶、亲朋好友等,在春节期间给孩子压岁钱的数额,也是年年看涨,少则上百元,多则数千元。孩子手中的压岁钱,累计起来的数额往往非常可观。本案例中,两个孩子的压岁钱加起来,共计有26万余元之巨,并不算什么稀奇事。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认为,子女压岁钱不属于孩子的私有财产,将其视为家庭或父母的共同财产,或以代为保管的名义,想方设法将孩子的压岁钱骗过来。尽管孩子极不情愿,但在父母各种威逼利诱和“套路”之下,只得将压岁钱上交或存入父母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案例中,父母离婚要分割两个孩子26万元压岁钱,觉得理所当然。殊不知,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接受。因此,压岁钱应当属于孩子合法的财产。也就是说,压岁钱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未成年子女压岁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据此,法院驳回了该项诉讼请求。可以说,此案例以案释法,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不仅厘清了压岁钱的权属关系,也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个人财产的合法权益。
此外,从保障未成年人财产权的角度出发,即使是在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阶段,接受赠与的意思由监护人作出,也不能改变该财产属于未成年人本人的结果。因而,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只能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本身的所有权依然归属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合法财产岂容“瓜分”?父母等监护人只能代为保管孩子的压岁钱,如果父母强制将孩子压岁钱据为己有,或以代管名义变相“充公”“瓜分”的话,就有可能导致父母和孩子之间的隔阂和矛盾,进而影响家庭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类似本案的离异家庭中,更要遵从孩子的意愿,让他们自己选择给谁代为保管,或自行支配和处置压岁钱。否则,极易产生家庭纠纷,伤了和气。同时,父母还应当与孩子共同规划好压岁钱的用途,以避免孩子胡乱支出和消费。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