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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7版(2024年0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发文要求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

       意见提出,到2025年,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城乡均衡、协同高效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建设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

       完善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市县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的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每个省份建好1所高水平省级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根据需要建设1所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原则上设置儿科院区,地市级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儿科病房;加强县级医院儿科门诊和病房建设;支持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门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儿科;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儿科疾病诊疗方面的作用,持续推动中医儿科建设;同时,依托医联体优化儿童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在全国儿科医学技术发展、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转化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区域内儿科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骨干力量培养、主要疾病临床研究等方面辐射带动作用,满足区域内儿童患者看病就医需要,减少跨区域、跨省就医。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加大对本省儿童医疗服务薄弱地区支持力度,缩小地市间、医疗机构间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差距。

       提升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和

       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聚焦儿童重大疾病,以专科发展带动儿科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提升。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探索在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或具备条件的儿童专科医院开展针对儿童期重大疾病的成年阶段延续治疗。依托省级、市级和县级医院以及妇幼保健机构推进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院间转诊和转运、院内救治有效衔接。健全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有效统筹儿科及相关科室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力量,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提供高质量的儿童疾病预防和

       健康管理服务

       探索建立覆盖从出生至成年的完整发育周期的行为发育监测和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筛查。围绕儿童体格生长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等方面,强化儿童全周期保健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保健业务指导,增强学校、幼儿园的儿童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针对儿童时期常见的“小眼镜”、“小胖墩”、脊柱侧弯、心理行为异常、贫血、龋齿等健康问题,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加强监测评估,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加强对儿童慢病、肿瘤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

      《意见》强调,通过加强儿科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培养储备高层次复合型儿科人才等方式,加强现代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待遇和支付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儿童治疗周期长、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医保目录调整向儿童用药予以倾斜;完善并落实儿科人才激励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推动综合性医院儿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补助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以及省级儿科项目建设;补齐儿童药物适宜剂型、规格不足等短板,加强儿童药品使用监测,动态调整包括儿童用药在内的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加强易短缺药品生产及供应链监测预警;深化供应链协作,推动儿童药重点品种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发展。(综合《人民日报》《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