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更多的国家医疗保障资金,卞某某在2017年初设立“外联办”,聘任负责人,招聘多人专门负责招揽参保人员、参合人员到泗县百姓医院检查、治疗。
一医院“外联办”工作人员称,她的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拉人基数10人,少一人扣200元,多一人奖励200元,超过40人奖励1000元,超过50人奖励2000元,超过60人奖励3000元。她拉人到医院,后面的工作交给医生。
据了解,2012年初至2018年,泗县百姓医院通过上述手段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总计210万余元。
934人次虚假报销
医院21人获刑
公安机关核查在泗县百姓医院住院的1702名人员治疗情况,确认934人次住院治疗存在骗保,结合泗县百姓医院报销的电子数据及报销凭证等,统计出各被告人参与骗保数额。
泗县法院审理认为,卞某某作为泗县百姓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提议并部署安排人员骗取医疗保障资金;曹某某作为泗县百姓医院副院长,协助卞某某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利用他人信息编造虚假住院病历并获取提成;毛某某作为收款处负责人,协助卞某某管理收款处收费退费、审核外联办工作人员招揽病人住院数据、管理骗取的医疗保障资金等,该3人参与作案金额为210万余元。
在共同犯罪中,卞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人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另外,卞某某在2010年12月,为顺利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及照顾其经营,送给时任泗县卫生局局长的时某60万元,构成行贿罪。
据悉,泗县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泗县百姓医院院长卞某某犯行贿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副院长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他1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拘役6个月缓刑1年的不等刑罚。
日前,记者从泗县卫健委获悉,案发后泗县百姓医院被关停,目前处于关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