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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4版(2024年01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不用处方 也能买到处方药?
线上线下均有此现象,如果不按规定售卖或出现滥用问题
□文丽娟 毕冉

       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无证经营药品、销售禁售药品……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4起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处方药销售乱象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通过走访或致电多地的多家药店发现,不需要医生处方就可以直接买到处方药的现象并不少见,其中不乏知名连锁药房。与此同时,在部分网上药店没有处方也可以买到处方药,一些互联网医院甚至可以根据“患者”需求,迅速出具电子处方单。

       对此,受访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处方源真伪的审核,对处方源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完善关于处方源的法律法规。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可以采用二维码识别功能做好在线处方的审查工作,同时完整保存交易记录和交易证据,确保监管能够追根溯源。

       线下

       不用处方可买到处方药

       北京朝阳居民张旺(化名)前不久出现咳嗽、嗓子痛等症状,他在网上搜索得知服用头孢克肟有效,便前往小区附近一家连锁药房购买。药房工作人员询问他是否过敏,他回答不过敏后,对方将两盒头孢克肟卖给了他,其间并没有登记他的个人信息,也没有查验他是否有医生开具的处方。

       根据公开资料,头孢克肟属于处方药,需凭借纸质处方至药店购买,如果没有纸质处方,零售药店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可凭电子处方进行销售,药店采取与医疗机构对接的方式,实行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信息系统从医疗机构获取电子处方,在保障用药规范的同时,满足群众的购药需求。

       张旺的买药经历并非孤例。

       记者近日以购买阿奇霉素、阿莫西林等药品为由,走访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多家药店,发现不用处方就能买到处方药的情况并不鲜见。有的药店工作人员会口头询问记者是否吃过这些药或者是否过敏,有的会先问一下有哪些症状,有的会要求登记个人信息,但鲜有人要求记者出示处方。记者又致电河南、河北、广东等地多家药店,询问没有处方是否可以购买阿莫西林,均得到肯定回复。

       也有药店对处方药管理比较严格。同样在北京市海淀区的另一家药店,药店工作人员在记者没有出示处方时拒绝卖药,并称“如果以前吃过这药,卖给你可能问题不大;没吃过,万一过敏怎么办”。此外,记者致电的湖南几家药店也表示,阿莫西林属于处方药,在门店购买必须登记身份信息,同时出具纸质处方或者电子处方。

       线上

       根据虚构病情开出处方

       除了线下药店,线上购买处方药也存在不少乱象。连日来,记者对3家头部网络售药平台进行观察发现,这几家平台均不同程度存在无须医院首诊记录,就可以根据记者虚构的病情出具电子处方的现象,还有平台采用“先选购药品,再因药配方,甚至由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处方”的操作方式。

       记者在某网络售药平台下单处方药磷酸奥司他韦颗粒后,平台提示“请选择线下已确诊疾病”。记者在“疾病栏”随机勾选了几项,将“处方/病历/检查报告栏”空着,并确认“已确诊此疾病并使用过该药,且无过敏史、无相关禁忌证和不良反应”。很快,记者的购药订单通过了验证。提交清单后,系统跳转至问诊版块。

       几秒钟后,平台“医师”接诊并连续发来数条信息,其中第一条强调“互联网医疗只对复诊用户提供医疗服务”,后续几条信息均是确认记者有无过敏史或是否处于特殊时期。待记者回复“无”后,不到半分钟,对方便发来一张电子处方单和购买链接。

       有互联网医疗行业人士介绍说,正规互联网医院,须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开具电子处方,电子处方上应该有医生的签名、互联网医院电子章。“不排除个别小型互联网医疗平台用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工具自动生成处方。一些大型互联网医疗平台会用AI等辅助医生问诊,比如问病人几岁、哪里不舒服等,但是处方必须由医生开具。”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邓勇看来,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现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均明确规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药方后,药师要进行审核。“现实中,一些平台选择‘AI开处方,客户直接取药’的模式,跳过传统的处方开具、审核环节,把开方直接变成了‘卖药’。这类行为严重违反我国药品管理规定,也给患者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邓勇说。

       风险

       患者用药安全无法保障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的处方药分为单轨制处方药和双轨制处方药。前者是指只能凭医师处方才能销售的处方药,主要指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等药物;后者则指可以不凭医师处方即可销售的处方药,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或病历,药师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药销售记录》上。

       而记者在线下药店和线上售药平台咨询的头孢克肟、阿奇霉素和阿莫西林均属于单轨制处方药,需要医生处方。

       前述业内人士认为,处方药如果不按规定售卖,就可能出现滥用问题,导致患者用药安全无法保障,其风险在于“不安全、无效果”,延误患者病情。如果患者因此出现严重用药安全事故,责任方仍然是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或平台。

       根据公开消息,四川成都警方近日查获4名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他们通过网络邀约,然后聚集在一起配合白酒口服右美沙芬,被民警发现时正手舞足蹈、精神亢奋,其中一人出现神志不清、丧失认知的状况,被送医急救。右美沙芬属于处方药,禁止通过网络零售,他们是通过网络灰色渠道和线下药店违规购买。

       监管

       追根溯源严格审查处方

       实际上,为了杜绝处方药销售乱象,规范网售药品环境,国家药监局及多地监管部门持续发力,强化监管力度,推动药品销售良性发展。

       2023年6月20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药品监管部门的又一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网站(含应用程序)首页、平台商家店铺主页等,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页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信息。

       多省、市的监管部门也在积极跟进,制定实施细则。但受访业内人士表示,网售处方药得到了药品监管层面的认可,线上线下的标准趋向统一,实现了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有据可依。但在具体实施中,监管部门、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企业对于相关规定的认知可能还存在差异,药品展示能否真正做到线上线下统一也有待观察。

       邓勇认为,应明确处方药销售责任承担规则。目前,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与医师之间的权责依然通过合同调整。对于多点执业的医师来讲,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医疗机构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合同约定“出具处方不当造成损害的,在医疗机构赔偿后应主要由医师负担”,那么医疗机构实质上就规避了损害责任的赔偿风险,这有违权责应当对等的原则。

     “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处方源真伪的审核,对处方源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完善关于处方源的法律法规。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可采用二维码识别功能做好在线处方的审查工作,同时完整保留交易记录和交易证据,确保监管能够追根溯源。”邓勇说。 (据《法治日报》 图/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