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如行业人士所说,并不是所有的讲课费都能叫讲课费。其中有很多讲究。
中国工商出版社官微8月28日发布了一个案例,对讲课费是否定性为贿赂做出了解释。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6月处理的一起案件中,有药企为了加强本企业产品在同类型药品中的竞争优势,提升产品销量,从2016年1月至案发,以“讲课费”的名义每月向天津地区4家医院15名医生支付费用,涉案金额55400元,违法所得250994.37元。
最终当事人被处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0万元。
案例分析指出,认定“讲课费”为贿赂款的关键有三点: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已认定医生收取当事人劳务费的行为违法违纪,给予涉事的医生处分,证明了医生收取有关报酬的不合法性;当事人支付医生的费用并未如实入账,而是通过第三方广告公司以设计费的名义套取后,再支付给医生,主观掩盖行贿的意图明显;当事人提供了医生参加会议的相关材料,证明会议真实召开,从而狡辩支付“讲课费”的合法性,但经执法人员查证会议材料是伪造的。
广州案例中,涉事企业也符合后两条的情况。而在商业贿赂认定中,支付金额与销量有无对应关系是关键。
在广州弘康医药的案例中,该公司在经营药品期间以“讲课费”名义支付医生费用的经营情况统计分析表等就是重要的证据。
这也促使合规要求水涨船高。进入2020年以来,很多企业也在要求医药代表提供讲课真实发生的证据。
而在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中,除了讲课费,学协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药企之间的学术会、科研协作、捐赠资助等,都纳入反腐范畴。可以说,医药反腐的“死角”正在清除。
全力围剿
中国医药营销模式加速蜕变
就在前几天,有业内人士透露,某知名药企已取消了其部分肿瘤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会议、医学部会议。
另据统计,包括华海、信立泰、普洛药业、华北制药、昆药集团等已大手笔削减销售费用。
更早些时候,GSK不仅对全球销售队伍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取消了销售指标,还逐渐停止向医生支付讲课费、注册费、差旅费等费用。在2018年GSK恢复这些费用支付时,中国也并不包括在内。
在其背后,是相关部门的全面围剿。在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之前,医保部门、药监部门、卫生健康委,已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以斩断带金销售链条。三医联动之下,带金销售受到了各方力量的合力围剿。
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12月1日起,药代备案制将进入执行期。药代不再背销售任务,统方、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以及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等行为被明令禁止。学术推广需要在医院严格监控下进行。
同时,卫生健康委的反腐巡视、督察,联合多部门开展的反腐纠风行动也较以往更加频繁。带量采购常态化挤干更多药品价格水分,对带金销售更是釜底抽薪。
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国家医保局最新公布的征信“黑名单”制度等要求,药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商业贿赂成本大大提高。
可以看到,在广州弘康医药的案件中,讲课费也出自药品生产企业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的“学术推广费”。从判决结果看,只有广州弘康医药受到了处罚,并未涉及生产企业。
既往的政策、法规体系下,生产企业甩锅代理商、药代后全身而退也是常态。在“黑名单”制度12月份各地陆续执行之后,这种情况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