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我省开始启动医疗“三监管”平台的研发,并在2016年10月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创业大会举行了上线仪式,经试运行后于2017年10月正式推出。
“三监管”管谁?
医疗“三监管”,就是指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为的信息化监管。
“三监管”怎么管?
搭平台
平台综合利用医院管理系统、医疗卫生统计直报系统、监督执法信息平台、医务人员网上注册登记等数据信息,采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疾病风险调整、大数据挖掘等方法,定期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住院用药、医疗费用、高值耗材使用、检验检查、业务效率等重点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结果展示,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动态、全程精准监管。建立“医疗机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三监管平台”的数据连接,医疗机构按要求将HIS系统数据采集上传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经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展示到医疗“三监管”平台,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监管运用。
设指标
设置了6类36项监管指标,并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分别确定监管标准和要求,同时根据指标风险情况和监管要求,将指标分为“核心指标”“重点指标”“一般指标”三个等级,让监管更加科学。
建机制
先后出台医疗“三监管”实施指南等18项制度文件,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行业组织各自职责任务。建立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机构自查、调查核实、裁定判决、申诉复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行“日采集、周分析、月查处”的工作流程。
“三监管”管得咋样?
医疗服务不断规范
与监管实施之初相比,问题线索与查实问题呈双下降,不合理问题线索下降83.5%,查实不合理问题下降81.07%;全省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组数)已达735组,增加23组,低风险组死亡率较制度实施初降低0.19个百分点;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2.76个百分点,药占比由实施初的33.60%降至目前的27.33%。
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执业的意识大大增强,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从2018年1月1335条减少至2019年6月的3条,认定为不合理的问题由2018年1月的149例减少至2019年6月的2例。
行业监管更有效率
最大限度地提升监管效率,实现实时、动态、精准监管。
震慑态势基本形成
截至2019年7月底,省级监管平台共采集分析数据46.05亿余条,筛查疑似问题线索47.34万余条,整改不规范医疗行为问题4.03万条。对57户次医疗机构和4559人次医务人员做出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全省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态势,推动了医疗机构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监管理念与方式转变
倒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快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引领全省卫生与健康管理步入大数据时代。有力推进了以DRGs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医院绩效评估和费用控制手段在全省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医院的应用。